一、入馆须知
二、图书馆行为规范细则
三、图书借阅制度
四、借阅逾期及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
五、座位使用须知
六、办理离校手续须知
七、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八、电子文献下载使用制度
九、电子阅览室阅览制度
(一)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尊重他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维护馆内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图书馆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包括插线板),使用违规电器(包括充电宝、暖手宝、空气清新器等)。
(三)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安全通道或上到图书馆楼顶。
(四)严禁破坏图书馆电梯及消防设施。
(五)保持馆内肃静,不得在馆内举止不雅、大声喧哗;安静学习区请将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不得拨打接听电话或视频通话。
(六)不得着装暴露、不得穿拖鞋(包括洞洞鞋等各类拖鞋)、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自习区。
(七)严禁携带个人生活用品(如洗漱用品、化妆品、护肤品、毯子、快递箱、养生壶、植物等)进入图书馆。
(八)合理利用馆内资源,不得藏匿馆藏书刊;不得使用个人物品以任何形式占座;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带离出馆。
(九)爱护馆内公共设备,不得损坏及涂抹刻划。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调查问卷等。
(十)节约用水,安全用电。馆内所有插座只限于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充电,且充电时需保证人员在场,并在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电源。
(十一)请务必随身保管所有私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十二)雨伞请自行用塑料袋包裹或置于图书馆门厅处伞架上,以免弄湿地面和书刊。
(十三)读者不得在馆内留宿,离馆时如遇检测仪报警,请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一)总则
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书籍及各种公共设施,严于律己。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对于刻意扰乱图书馆秩序,严重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严重违规行为:
(1)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包括插线板),使用违规电器者(包括充电宝、暖手宝、空气清新器等);
(2)非紧急情况下打开应急通道或私自上顶楼天台者;
(3)破坏馆内消防、电梯及其它安防设备者;
(4)偷盗他人私人物品者;
(5)其他严重违反图书馆安全的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
(1)损毁书刊及未借阅带出图书馆者;未经允许,在储物柜中存放私人物品者;在自习桌柜内存放馆藏图书者;
(2)在馆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规范使用饮水机者;
(3)在桌椅、墙壁、门窗、电梯、卫生间等空间和设施上乱画乱贴;随意搬动公共设施者;
(4)着装暴露、穿拖鞋(包括洞洞鞋等各类拖鞋)、携带食品进入自习区者;
(5)携带个人生活用品(如洗漱用品、化妆品、护肤品、毯子、快递箱、养生壶、植物等)者;
(6)在馆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以及举止不雅、行为过分亲昵,且不听劝导者;
(7)下雨、开空调的情况下执意开窗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者;
(8)离馆时遇检测仪报警,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者;
(9)其他违规行为。
对扰乱馆内秩序,严重违规行为,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1次者,将在图书馆通报批评,并禁止其入馆一周;对于累计违反2次者,将在图书馆通报批评、禁止其入馆一个月并要求其提交所在院系签章的书面检查;对于累计违反3次(含)及以上者禁止其入馆一学期并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在全校通报批评。
2.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于图书馆中的不文明行为,原则上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若多次违规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甚至发生争执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禁止入馆、通报批评等处罚。
3.污损文献书籍资料按《借阅逾期及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罚。
4.对于损坏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对于违规行为严重,构成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者,将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以上处罚措施可以并处。如该《细则》与图书馆现有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图书馆实行自动化管理、开架借阅。为了确保正常的借阅秩序,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广大读者服务, 特制订文献借阅制度如下:
(一)凡本校师生,可凭今日校园电子证件借阅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料。
(二)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期30天。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0册,借期60天。到期须归还所借图书,否则将产生违约金。
(三)工具书、现期报刊资料、珍藏与特藏书刊只供在馆内阅览,不予外借。
(四)办理还书时,请确认图书归还后再离开,勿将图书随意丢在工作台上,以免丢失。
(五)爱护图书馆书刊资料,勿损坏书上所贴条码、磁条、书标等, 勿在书刊上涂写、圈划、标记、折叠等,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图书馆文献资料为学校重要资产,严禁私自带离。
(一)借阅逾期
图书应按期归还,如有超期,应按规定缴纳罚款。外借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二)书刊污损,丢失赔偿制度
读者对所借图书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图书资料完整无损,方便其他读者借阅使用。如有污损、丢失、盗窃等现象发生,分别按以下规定赔偿:
1.对轻度污损、勾划、批注,尚能继续流通使用的图书,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以下规定赔偿:
(1)对书刊封面、封底污损、写字、勾划者,赔偿10元,对价格昂贵的或绝版书刊应从重赔偿。
(2)对污损、勾划在10页以上者,原书收回,并按原书价赔偿。
2.对严重污损,破坏条码、磁条,影响正常流通使用的书刊,按以下规定赔偿:
(1)对污损程度严重、撕页,已不能流通使用的书刊,视情况按丢失书刊规定赔偿。
(2)对毁坏书刊上条码1条者,收费5元;
3.丢失书刊资料赔偿规定:
(1)书刊丢失,可购买同版、同卷册书刊归还,另收加工费5元。
(2)按书籍出版年代,视书刊具体情况,按重置价计算赔偿。
(3)成套多卷册图书,如有遗失其中一本及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4.凡未办理手续,私自带走书刊资料者,视为偷窃,按原书刊资料价的10倍以上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图书馆自习座位属于公共资源,为了保证在高峰期的正常使用,请通过图书馆座席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具体办法详见《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图书馆座位预约操作手册》。按规定预约座位者对相应座席有优先使用权。
(一)读者离开时物随人走,请勿将私人物品留在座位上,以免造成遗失。自习座位“有物无人”超过30分钟将被视为违规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将占座物品移除。
(二)每天闭馆后,工作人员将全面清理馆内所有阅席,桌面遗留物品将被移除。
(三)违规占座物品处理办法:
1.凡属图书馆图书,未借阅的当日归架;已借阅的作归还处理(如有超期,计入欠费);
2.凡属个人物品会由工作人员统一放置到清理物品专区,食品按垃圾处理;
3.读者可于每周二和周五15:40(其他时间段不可领取)前往图书馆三楼服务大厅办理违规占座物品领取手续并自行找回被清理的个人物品。因违规占座造成的占座物品(含学习资料、电子产品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图书馆不承担读者占座物品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4.对于长期未领取的物品,图书馆会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若学期结束后仍有物品未被领取,图书馆有权将其视为无主物品,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处理;
5.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占座等不文明行为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者,一律严肃处理。因占座累计处理3次(含)的读者将通报所属学院。
如学生因毕业,教职工因离职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须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如果本人名下有未还图书,须到图书馆读者服务大厅办理还书或丢失赔偿手续。
(二)离校离职人员均须清还所有图书及欠款后,图书馆方可在其离校手续清单上签字。
(三)丢失图书赔偿办法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
七、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努力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说话和气,服务主动,不与读者发生争吵。
(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专心致志,耐心仔细,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刻苦钻研图书馆业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
(五)严格自觉的法纪观念。认真执行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做私事,不串岗闲聊,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六)团结友爱。同事间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工作中互相支持,勇挑重担,团结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七)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讲究文明礼貌,建设良好馆风,保持良好馆容。上班时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注意勤俭节约,爱护图书资料及公共财物。
(八)永不松懈的安全保卫。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注意关好门窗、水阀和开关。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九)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维护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和吵闹,给读者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雅的学习环境。
八、电子文献下载使用制度
(一)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二)根据学校校园网的有关规定,严禁自设代理服务器。
(三)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数据库资源从事商业活动,因违反规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四)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如下处理:
1.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2.违规下载的没收全部下载文献,并视违规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3.暂停违规人员进馆权限。
4.情节严重者,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由违规行为引起的版权纠纷等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一)读者使用本阅览室电脑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使用电脑期间严禁修改操作系统设置、下载任何程序和音像内容,严禁拆卸、破坏、调换电脑硬件。如遇硬件、系统故障,请联系工作人员解决处理。
(三)严禁使用电子阅览室电脑浏览、上传、下载违法内容。
(四)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图书馆规章制度》经图书馆研究决定自2023年月4月1日起施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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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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