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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学生因毕业,教职工因离职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须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如果本人名下有未还图书,须到图书馆读者服务大厅办理还书或丢失赔偿手续。

(二)离校离职人员均须清还所有图书及欠款后,图书馆方可在其离校手续清单上签字。

(三)丢失图书赔偿办法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29—81360224

地址:图书馆读者服务大厅(图书馆3层前台)